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JQGTSDSG-1标第十二批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8-056
1.招标条件
1.1济青高速铁路
本招标项目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5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检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6〕10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6〕132号)等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山东省占80%,中国铁路总公司占20%),国内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四电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电力专业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起济南市,经滨州、淄博、潍坊,东至青岛市,线路全长307.9km,设济南东客站(不含)、章丘北、邹平、淄博北、临淄北、青州北、潍坊北、高密北站、高密北—胶州北区间DK263+168等8个车站)。本标段包含电力、变电、接触网及配套房屋等专业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0日,其中独立设备房屋结束日期2017年6月30日;电力工程结束日期2018年3月31日;接触网工程结束日期2018年5月31日;牵引变电工程结束日期2018年5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工程投资总额:14.32亿元。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引入枢纽地区可适当降低。
正线数目:双线。
线间距:5.0米。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7000米。
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地段30‰。
到发线有效长: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型号、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JQGTSDSG-1标第十二批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供应商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货商;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5-201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法院或检察院出具的证明);
3.3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除公告已明确外)。
3.5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JQGTSDSG-1标第十二批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办理报名登记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bzwzzb@126.com。并于2018年 6月 11 日至 2018 年 6月 15日,每日8:30 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611)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投标申请表、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7月3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3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www.635288.com(http://www.gj9903.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四电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罗斜村东涌泉供水有限公司西侧院内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赵晓飞
电 话:15191715692
电子邮件:565983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16 号金鑫大厦 B 座 6 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马卓群
电 话: 010-63975883
电子邮件:bzwzzb@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济青高铁四电1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6月8日